贵州省地矿局2011年地矿类专门人才简化考试程序招聘工作方案

  • 时间:2014-08-15 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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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的规定,结合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实际,拟简化程序考核招聘地...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的规定,结合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实际,拟简化程序考核招聘地矿类专门人才208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具有地矿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地质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符合应聘岗位其他条件。
五、报名
(一)由局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前往各大院校参加应届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公开发布信息,公开招聘,现场报名。
1、应聘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其它资格有效证件及复印件1份(2011届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填写错误,责任自负;他人代填的,视为本人填写),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3张。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六、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
1、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6月20日—6月23日。
2、专业测试: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及“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2011年6月24日。
3、根据应聘人员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按职位招考计划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下一环节。
4、资格复审结果、专业测试成绩、体检对象一并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上进行公示。
七、体检
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按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应试人员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到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用人单位在招考录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出检测乙肝项目。
体 检结果由用人单位带队人员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用人单位带队人员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用人单位带队人员现场注明情况认可。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局统一部署,招录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核评价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一并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上进行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测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十、其他有关事项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确保2011年新进人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招聘工作机构。
成立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报名、考试、录用工作的公正、公平。
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和工作组。监督小组负责对本次招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工作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日常工作。
(二)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确定。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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