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2011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5 15: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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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长沙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长沙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决定,市科技局所属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考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公开招考人员名额及管理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5人,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报考岗位、资格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招考岗位及条件

招 考

岗 位

招考

人数

年 龄

学 历

专 业

其他要求

信息网络技术科

科员

1

35岁以下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计算机应用及相关专业

二年以上网站网络信息技术工程师工作经历。

会展培训科科员

1

3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有一年以上创业培训、职工教育工作经历,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一年。

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科科员

1

3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英语专业

英语8级,具有研究生毕业后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科科员

1

3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国际金融及相关专业

具有研究生毕业后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企业服务科科员

1

3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具有研究生毕业后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时间:2011年6月16日(星期四)至6月18日(星期六)

    (上午8:30 - 11:30,下午2:00 - 4:30)

    2、地点:金鑫大厦M7-1栋 4楼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长沙市岳麓区集贤路2号,乘118、301、804、109、348、317、913、401等路在银盆南路预制场公交车站下,景秀江山楼盘斜对面)

    3 、方式:现场报名。

    4 、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因本人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及科技局现场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

    2、各岗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1:5,达不到比例不予开考。

    3、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于2011年6月24日(星期五上午8:30 - 11:30,下午2:00 - 4:30)凭身份证到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综合科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方式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6月25日(星期六)。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参加笔试的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 、笔试内容:《申论》12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90分钟(分别按60%和4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

    4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形式和实施方法由市人社局会同市科技局、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确定并组织实施。参加各岗位招考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比例确定。

    2、面试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三)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七、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对考试录用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凡发现所填报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者一律作为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总成绩依次递 补。

    体检、考察递补不超过2次。

    九、录取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批复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联系单位:长沙市科技局、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8668071 、88612503         

    联系地址:市政府1办11楼东、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长沙市集贤路2号

    监督电话:88666045(市人社局综合规划处)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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