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5 15: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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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广东省财政厅所属单位广东省资产...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广东省财政厅所属单位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是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人员经费自筹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法依规管理全省资产评估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财政厅。

二、招聘人数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3名。

三、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

1.岗位一:管理岗位(业务技术部门职员)1名,岗位代码:PGXH001,其岗位职责是:负责承办全省会员行业惩戒工作;贯彻落实监督、检查执业准则、专业标准;承办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行业各类委员会的日常联系,组织行业理论研究及政策调研;协调各类与专业标准相关的业务问题;组织开展各类专业技术支持等工作。

2.岗位二:管理岗位(会员部职员)1名,岗位代码:PGXH002,其岗位职责是:参与协会内部综合性事务的基础工作。负责协会团体会员、个人执业会员、个人非执业会员、资深会员、金牌会员、见习会员以及联系会员等会员的管理与服务性工作。

3.岗位三:管理岗位(会员部职员)1名,岗位代码:PGXH003,其岗位职责是:参与协会内部综合性事务的基础工作。负责协会团体会员、个人执业会员、个人非执业会员、资深会员、金牌会员、见习会员以及联系会员等会员的管理与服务性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5月以后出生)。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学历及专业条件:

(1)岗位一:大学本科(学士)以上,2011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拥有广州市户口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6年5月以后出生)。

(2)岗位二:大学专科以上,2011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会计相关专业。

(3)岗位三:大学专科以上,2011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法律相关专业。

非广州市户口人员,按广州市入户的有关规定办理。

2011年应届毕业生指2011年毕业(须于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9、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1年6月21日至2011年6月23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广州市仓边路26号六楼东侧综合部,联系人:孟萌,联系电话:020-83176528。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09年、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且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在省财政厅或省资产评估协会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

每位报名者只可报名一个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岗位。

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少于6人的岗位不予开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按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

(2)笔试时间:2011年6月28日9:30-11:30。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6月27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地点:广州市仓边路26号六楼东侧综合部。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2)由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成立面试考官组,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广东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相关负责人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

(3)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名次并列。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五)体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精神,对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体检。

(六)考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020-83170292或83170317。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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