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数据信息中心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5 15: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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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广东省财政厅所属单位广东省财政...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广东省财政厅所属单位广东省财政数据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财政数据信息中心是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人员经费核补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参与拟订省级财政信息化建设相关制度;收集、处理省财政有关信息数据;承担省级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财政厅。

二、招聘人数

广东省财政数据信息中心:1名。

三、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

广东省财政数据信息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系统运维管理员1名,岗位代码:XXZX001,其岗位职责是:负责财政信息化系统维护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6月以后出生)。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学历及专业条件:

大学本科(学士)以上,2011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2011年应届毕业生指2011年毕业(须于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9、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1年6月21日至2011年6月23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广州市北京路376号南裙楼206室,联系人:叶丽丽

林晓壁,联系电话:83170754、83170458。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09年、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且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在省财政厅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网址:http://www.gdczt.gov.cn),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少于6人的岗位不予开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按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为财政信息化理论和实务,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

(2)笔试时间:2011年6月28日9:30-11:30。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6月27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地点:广州市北京路376号南裙楼206室。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为电子政务、财政信息化实务,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2)由广东省财政数据信息中心成立面试考官组,广东省财政数据信息中心、广东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相关负责人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

(3)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名次并列。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五)体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精神,对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体检。

(六)考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020-83170292或83170317。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广东省财政数据信息中心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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