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区个私民营经济办公室201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5 15: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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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促进东湖区个私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区个私民营经济工作人员素质,积极推进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面向江西地区招...

为促进东湖区个私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区个私民营经济工作人员素质,积极推进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面向江西地区招聘3名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东湖区个私民营经济办公室共招聘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东湖区个私民营经济办公室2011年度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江西地区户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40周岁以下指1970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0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公告时间:5月30日 - 6月15日,公告方式:采取网上公告方式。公告发布网址: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jiangxi.gov.cn)、南昌东湖网(www.ncdh.gov.cn)、东湖区人事劳动保障网(www.dhqrl.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30 日上午9:00至6月17日下午17:00,报名地点为东湖区个私民营经济办公室(具体地址:小金台路8号),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同底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及其他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东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东湖区个私民营经济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按5:1的比例方可开考。

2、考试内容、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内容及成绩所占比例具体见附件:《东湖区个私民营经济办 公室2011年度公开招聘职位表》。笔试和面试成绩各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经加权后的考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分。考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时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待定,其中,笔试时间拟定于报名工作结束后10天内。

4、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加权后的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末位入闱人员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和待遇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南昌东湖网、东湖区人事劳动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工资按在职同类人员对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与正式职工相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为30元/人(专业科目30元/人)、面试费用为30元/人。

八、其它事项

1、报名电话:0791—6769591    联系人:尚俊

2、咨询电话:0791-6769591    联系人:尚俊 

3、监督、举报电话:0791—6221651                

4、本方案解释权属东湖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东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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