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上半年明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8-15 17: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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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补充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发〔2006...

为补充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发〔2006〕25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聘用单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

(六)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5月15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招聘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5年5月15日至1993年5月15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规定的,以《2011年上半年明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三、招聘职位及要求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共设职位106个(其中借用1个),计划招聘163人(其中借用3人)。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在明溪人事网(wanhong520.w56.ivip.cn)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附件:《2011年上半年明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

(一)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到明溪人事网(wanhong520.w56.ivip.cn)下载打印《明溪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报名地点:明溪县人事局。

(四)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1.报名由县人事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各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现场负责报名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县人事局负责报名者的报考资格条件复审。

2.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明溪生源毕业生证明等与报考资格有关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现场公开报名(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如实填写《明溪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提交6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按规定缴纳报名费80元。

明溪生源毕业生无法从户口簿中核实的,应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明溪生源毕业生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4.应聘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通过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五)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1年5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持身份证及报名发票到县人事局干部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若2个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加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二)笔试

1.笔试题型:客观题

2.笔试内容

⑴卫生系统职位:①职业道德,占50%;②医务职业道德,占20%;③卫生基础知识,占30%。个别非医学专业职位的笔试内容与下述其它职位相同,具体详见《2011年上半年明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⑵其它职位:①福建省情、三明市情、明溪县情(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十二五规划”内容),占20%;②时事政治(2010年1月1日—2011年5月15日),占20%。③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20%;④法律知识,占20%,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⑤职业道德,占20%。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2011年5月29日下午15:00—17: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5.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6.报考紧缺急需专业职位者均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且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时,直接参加面试、体检、考核。

7.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者为全日制大专学历,且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时,直接参加面试、体检、考核。

8.其它免笔试条件详见《2011年上半年明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上合格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当出现1:1比例的情况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81分,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

(一)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二)进入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七、考核和聘用

(一)考核由县人事局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对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计生及综治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县人事局核准,可从招聘该岗位上线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三)拟聘人选在明溪人事网(wanhong520.w56.ivip.cn)公示无异后,由县人事局报县里研究,研究同意后,由县人事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人员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五)招聘的人员须在明溪县服务满五年,方可提出调离明溪的申请。

八、加分政策

(一)明溪生源毕业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加5分。

(二)2011年5月15日前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报考非专门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专门职位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明溪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前)户籍和学籍在明溪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参照明溪生源:

⑴入学前户籍在明溪,但学籍不在明溪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⑵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明溪,但2011年5月15日前,父母或配偶(须提供结婚证)有一方户籍在明溪,且有固定居住场所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⑶截止2011年5月15日,在我县居住(须提供暂住证)满一年的外来人口。

(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九、其他事项

(一)计划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1:3以上方可开考。比例不足1:3的,经县人事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二)紧缺急需专业具体内容详见明溪人事网公布的《关于确定2011年明溪县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的通知》(明人[2011]27号)。

(三)笔试、面试成绩以及与本次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有关信息将在明溪人事网(wanhong520.w56.ivip.cn)公布,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有关信息。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本公告由明溪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8—286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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