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2011年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

  • 时间:2014-08-15 17: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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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拓展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进一步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健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

 为拓展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进一步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健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德政办发〔2010〕25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经与武康、乾元、新市三镇共同研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09年以来未就业的德清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具体职位分别是:武康镇居仁社区1名、上柏社区1名、舞阳社区1名、振兴社区1名、塔山社区2名、英溪社区2名,乾元镇直街社区1名,新市镇西安社区1名。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以乡镇为单位设摊,按社区定向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考试考核,择优录用。

  三、报名手续

  (一)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籍尚未迁回本县的可提供原迁出户口簿)、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证件照2张,以及《德清县2011年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表》(现场领取)一式两份,报名现场经资格审查后到服务台领取《领准考证凭证》。

  (二)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8:30时—16:00时。

  (三)报名地点。德清县会展中心西大厅(武康镇曲园路)。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与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采用同一试卷、同一计分办法并同步进行;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职位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首先在本镇其它职位报考人员中调剂,本镇调剂不足时在全部职位中调剂。调剂原则为:征得本人同意,在未进入1:3范围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中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考核结果优者优先。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符合条件的对象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工作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进行监督、指导。

  经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对考核合格人员在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德清人才网、德清人力资源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有关政策

  (一)薪酬待遇。

  1.月基本薪酬标准:大专不低于1100元,本科不低于1320元。

  2.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

  3.工作表现突出的,由所在乡镇和社区年终考核奖励。

  (二)人事关系。聘用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统一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其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所在社区,户籍迁入本县。

  (三)聘用管理。高校毕业生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与所在社区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内由所在社区、乡镇和县人社部门进行试用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对任职期间表现不良、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合同终止。聘用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确定终止或续签合同。终止合同人员,可进入人才市场双向择业,其在社区任职时间可计算连续工龄。

  六、招聘咨询

  县人社局电话:0572—8280323

  县人社局就业处电话:0572—8280018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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