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德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5 17: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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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县部分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40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2011年德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县人才网上予以公布。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在取消招聘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德清户籍的人员(以2011年8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2.德清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1年8月1日前取得);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身体健康。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等其他条件。

  (三)具体岗位的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详见《计划表》。部分岗位对户籍另有要求的,以《计划表》所列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8:30—16:00。

  2.报名地点:德清县武康镇曲园路县会展中心二楼(西大厅)。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应聘岗位,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凭招聘单位盖章确认后的《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服务台登记并领取《领准考证凭证》。报名免收考务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手工填写的《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可在网上下载);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生源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德清生源应届毕业生户籍未迁回的,提供入学时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生源证明也可作为生源地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市(省)以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还需提交本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确认材料;

  (6)经公开选拔已在村或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村(社区)及乡镇有关工作年限、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

  (7)招考计划中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单位工作证明;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为一式二份。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领准考证凭证》于2011年8月4-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县人才培训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县人才培训考试中心地址:武康镇百乐街9号,联系电话:8066505。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2011年8月7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时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6:00时 《申论》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均参加面试),并在德清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德清人才网》上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拟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交专业技术职称主管部门的确认证明。具体办法是:浙江省或湖州市外取得的高、中级职称分别由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确认。

  3. 面向已在我县村和社区就业的大学生村官要求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见《计划表》。

  4.本县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参加报名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5.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到2011年8月1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 8066316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075130

    附表1:2011年德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表2:2011年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附件3: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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