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6 10: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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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18名。其中:综合类岗位115名,教育类岗位78名,卫生类岗位25名。招聘的岗位和人数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东营市常驻户口或东营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报考研究生岗位的户籍可放宽到山东省范围;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1975年7月26日至1992年7月26日期间出生);

    (六)报考教育类岗位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或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

    (七)博士研究生没有设置具体岗位,只要符合我县专业要求,可采取面试方式,直接聘用;

    (八)各类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2011年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设置表》。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垦利县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不准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11年7月26日8:00—7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 2011年7月27日8:00—7月29日16:00。

    缴费时间: 2011年7月27日8:00—7月30日16:00。

    报名网站: 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rsj.kenli.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

    2、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报名的最后一天,随报随审)。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回答报考人员咨询。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务于网上缴费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1年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1年8月2日—8月4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的,经确认后免收考务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27日-7月29日到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垦利县中兴路199号原人事局)305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须提供: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相应资格。

    1、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有加分项的报考人员通过网上缴费后,于7月27日-7月29日到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垦利县中兴路199号原人事局)305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须提供: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各种证件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2、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到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垦利县中兴路199号原人事局)305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1年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已就业人员出具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各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判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采取两科连续考试方式进行,中间收发试卷期间考生不得离场。三类笔试实行涂卡机读阅卷方式进行阅卷。

    笔试时间:2011年8月5日上午

    8 :30—9 :30      《公共基础知识》

    9 :40—11:10      《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或《教育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教育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8月9日前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二)面试。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岗位采取说课形式进行;卫生类岗位采取专业综合素质答辩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尾数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70元。

    (三)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公共基础知识》等成绩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即时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依所报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员。考察和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入闱人员的基本情况(年龄、学历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统一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教育类岗位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其他类别岗位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承担。用人单位或入闱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一方负担。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分岗位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时间:在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时公布。

    六、聘用和基层锻炼   

    经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综合20至综合28岗位安排到镇、街道办事处进行为期一年的锻炼。锻炼期间,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镇、街道办事处进行管理。如不服从安置,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列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除规定情形外,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处理。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6—2522057      监督电话:0546—2521351(垦利县监察局)    附:2011年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设置表   

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2011年垦利县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设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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