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污水处理厂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8-16 15: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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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经建设局党委同意,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外人员。公开招考在建设局纪委参与和监督下,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

因工作需要,经建设局党委同意,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外人员。公开招考在建设局纪委参与和监督下,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指标和条件
(一)、招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外人员4名(其中生产工人男性3名,化验员女性1名)。
(二)、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男性要求:电气或机械类专业毕业的职高及以上学历;女性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4)江山市户籍人员(以2011年4月1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3日至2011年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江山市建设局(江山市城中路8号)北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毛小姐,15157036653(616653)
3、报名时需带材料: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相片2张。报名时缴纳考务费40元。
4、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二)考试办法:分笔试、面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江山市情,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后择优录取。参加面试人选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与计划招考人数3:1比例确定(若最后名次成绩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录用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合格后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的或在考核阶段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参加考核。聘用期间,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岗位计发工资,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五大保险。

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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