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通告

  • 时间:2014-08-16 16: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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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经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研究,并报经龙湾区人事劳动局同意,龙湾区土地整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因工作需要,经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研究,并报经龙湾区人事劳动局同意,龙湾区土地整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专业及名额:土地管理、测绘工程(地理信息)、法律专业各1名。
5、土地管理、测绘工程(地理信息)专业报考人员具有温州市(包括各县、市、区)户籍,法律专业报考人员具有龙湾区户籍。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1年4月19日—20日(上午9时—下午16时)。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501办公室(龙湾区状元镇横街村机场大道2060号土地大楼5楼,可乘坐6、9路公交、701、801中巴车天鹅湖站下),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龙湾区土地整理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取得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5、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专业不开考;
6、招考专业的审查按《2010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执行.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到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501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申论》一门,满分为150分。
五、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取高分者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成绩同分的,以《申论》、《综合基础知识》部分的成绩顺序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在体检3天前确认放弃体检资格的和放弃考察资格的,根据成绩(若成绩同分的按上述要求)依次替补。
六、体检、考察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整个招聘过程中考试的时间、地点、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温州龙湾网(www.longw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查询。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86535601
 
附件:龙湾区土地整理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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