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西工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7 09: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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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适应西工区发展形势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洛发﹝2004﹞21号)文件有关规...

 为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适应西工区发展形势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洛发﹝2004﹞21号)文件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硕士研究生简化招聘程序,采取不笔试通过面试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0名。现按照《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面试、考核和体检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0名。
  三、报考范围  
     2011年毕业及2011年以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至1993年元月1日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1日——2011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即可报名)
  2.报名地点:西工区政府机关大院1号楼352房间(西工区行署路3号)
  3.报名方法:
  (1)报名时由报考者本人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①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有学位可带学位证);
  ③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或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已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④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粘贴在《西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上)
  (2)资格审查
  ①对提交的材料进行验证和核对;
  ②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信息采集; 
  ③填写《西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后);
  ④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证。
  报考人员不得违反《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洛政办〔2006〕100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领取面试证:2011年8月1日——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证。
  (二)面试
  1.初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初试,满分为100分。
  初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
  2.复试
  根据招聘计划,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满分为100分。
  复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聘用
  考核合格者,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并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核实处理。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要服从岗位的安置,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咨询电话:0379—63892780
 
推荐:洛阳市西工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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