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招考讲解辅助服务雇用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7 09: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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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我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讲解辅助服务雇用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佛山市城市规划建设展馆讲解辅助服...

因工作需要,我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讲解辅助服务雇用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佛山市城市规划建设展馆讲解辅助服务雇用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24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1731日),佛山市户籍,女,未婚。

  2、旅游管理、规划、建筑学、应用英语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

  3、身高1.63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普通话、粤语和英语讲解,音质好,发音标准,吐字清晰。

  5、具有从事公关宣传、礼仪和导游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英语六级、口语表达能力强的优先考虑。

  6、符合公务员体格检查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8楼,电话:82231116

  2、报名时间:2011726日—27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及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照2张。

  (二)考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与招考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对招考岗位所具备的相关知识和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聘员管理及薪酬

  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关于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考有关问题的通知》(佛人社[2011]247号)要求,与确定的讲解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签订《广东省劳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薪酬按《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佣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规定执行,首聘为大专学历月薪2000元、本科学历月薪2200,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社保福利、医疗按照《市直机关单位雇佣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执行。

  五、聘用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有关程序聘用。

 

 

 

 

  附件: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招考市直机关单位雇佣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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