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7 09: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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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年薪4.8—5.4万元。二、职位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年薪4.8—5.4万元。
二、职位要求
全日制本科(学士)或以上学历,核技术或辐射防护相关专业,男性,年龄为30周岁以下。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4月1日至4月15日。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填妥《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nhchmb@126.com进行报名(邮件请以报考人员姓名为主题)。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办公区)人事法制科,电话:0757-86280238。
3、资格审查
我局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初步确定参加笔试对象,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对初审意见进行回复。笔试前,报考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照1张到我局人事法制科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我局发给笔试通知书。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考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我局政务网站http://huanbao.nanhai.gov.cn和局内张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1年4月1日;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3、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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