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7 10: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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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十堰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是隶属于十堰市科学技术局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为政府和科技型企业提供科技信息和创新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也...

十堰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是隶属于十堰市科学技术局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为政府和科技型企业提供科技信息和创新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也是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创新基金服务机构,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型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和监理验收服务工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十政办发〔2008〕29号)和十编发[2010]4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2名,其中科技项目管理岗位1名,会计岗位1名。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热爱科技事业,具有刻苦钻研业务、爱岗敬业、服从分配、乐于奉献的职业道德和良好修养。
3、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科技项目管理岗位须机械工程或相关专业;会计岗位须经济类或工商管理类专业。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4月15日。
2、报名地点: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六堰商贸后)。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50元/人,到指定地点报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根据报考情况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3、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报名时需提供参加“三支一扶”证明材料、考核情况及《报考优惠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四、体检、考核
体检由市科学技术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招聘人选均通过十堰人事人才网、十堰市科技政务网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六、组织领导
本次招考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共同负责。
 
 咨询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人事科:0719-8653979
举报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719-8650721;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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