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综合管理中心201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7 14: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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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经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准,长江委...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经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准,长江委综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综管中心)201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管中心简介

综管中心是长江水利委员会直属二级事业单位,是具有综合管理职能的事业法人,成立于2002年。主要承担中央防汛物资长江委定点仓库的物资 仓储管理;负责长江防汛机动抢险队的日常管理;负责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以及水利建设工程造价等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长江流域及全委系统血防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对所属企业的管理,组织开展有关经营活动;承担长江委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技术服务和政策法律事务咨询工作 等。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岗位
名称
岗 位
描 述
招聘人数
专 业
学历学位
其它
是否在职
招聘
方式
用人单位
1
防汛抢险
工程施工管理
承担防汛应急抢险及其它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管理等技术工作。
2
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
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熟悉水利水电枢纽、河道治理等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技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所必需的测绘制图、运算、工艺操作及其它管理技能;
要求
考试
长江委综合管理中心
2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承担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技术工作。
1
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
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熟悉国家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水利水电枢纽、河道治理等工程的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技术;
要求
考试

 

四、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爱岗敬业,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应聘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受聘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开招聘的方式和程序
1、报名方式及时间
、网络报名
2011年3月24日至4月8日,应聘者可登陆长江委信息网(news.cjw.net)、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 )、中国水利人才网(rencai.chinawater.net.cn)和中国水利教育网(www.cahee.org.cn)下载《长江水利委员会综 合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发送至邮箱cjwzgzx@sina.com。
、现场报名
2011年4月7日至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长江委综合管理中心办公室(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长江水利委员会防汛调度大楼401室)报名。
报名时一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者,应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证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原单位解聘合同)等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填写《长江水利委员会综合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1年4月13日凭本人身份证到长江委综管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网络报名者,由综管中心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络报名结束后三日内通知或公告。初审合格者在2011年4月13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证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原单位解聘合同)等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及近期同底正面 免冠一寸彩照4张,到长江委综管中心办公室(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长江水利委员会防汛大楼401室)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合格者即可领取准考证。
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若某岗位资格确认、审查合格者不足3倍招聘人数时,则此岗位放弃招聘并通告应聘者。
3、考试
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4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应聘者收到的《长江委综合管理中心考试准考证》为准。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①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执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取前3名(含并列)为面试人选(聘用人数为2人的岗位取前6名为面试人选)。
②面试 面试定于笔试结束后3天内进行,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设主考官1人,由用人单位领导担任;考官4-6人,由用人单位部门领导及聘请的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30分钟。
综合成绩为100分,按笔试和面试各50%权重计分。
4、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为2011年4月下旬。
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长江委综管中心承担。
5、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工作组组织考核,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等。考核时间为2011年4月下旬。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报名资料与档案记载不符的;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以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
用人单位依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网、中国水利人才网和中国水利教育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劳局备案审批后,由综合管理中心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公示时间为2011年5月。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邮编430010
联系电话: 027-82828538
联 系 人:张新建、郭浩
Email: cjwzgzx@sina.com
八、监督、回避及投诉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监督投诉:长江委人事劳动局,电话:027-82828285
长江委综管中心纪委,电话:027-8282850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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