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公告

  • 时间:2014-08-17 14: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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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改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中共黄冈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50名具有...

为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改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中共黄冈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50名具有国家“211工程”大学职前本科或普通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担任黄冈市市直、县(市、区)直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共招聘150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50名,县(市、区)直事业单位100名(每个县市区10名)。
  二、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国家“211工程”大学职前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含往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应于2011年7月31日前同时取得)。
  以上招聘对象不包括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专升本和联合办学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招聘对象应为中共党员,或担任1年以上学校、院系学生会干部、学校社团联合会主要干部(会长、副会长)、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4、理论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5、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6、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7、思想品德好,为人诚实,作风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8、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9、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确认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4月26日至5月8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填写《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考生按A类职位、B类职位分别报名。A类职位报名对象为男性,共招聘105人;B类职位为女性,共招聘45人。两类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均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数量。
  报考人员通过报考后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由报考者本人掌握。
  报名时,所有考生都应下载并如实填写《黄冈市201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需粘贴与上传的近期电子登记照同底照片,资格审查时现场上交)。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须准确、真实、有效。网上注册的个人信息应与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个人信息一致。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报考人员,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于4月26日9:00至5月9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缴纳100元报名费,并确认考试资格。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2011年仍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3、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16日9:00至5月21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黄冈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3-8355561。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行政综合能力测试》、《申论》两门。
  (2)笔试时间:2011年5月22日
  上午9:00—11:30《行政综合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按《行政综合能力测试》、《申论》各占50%的比例进行折算。
  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只参加面试。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与报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笔试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一并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时间:6月上中旬(面试有关事项详见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博士研究生的面试成绩视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时,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对经考察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和录用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和黄冈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影响录聘用问题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公示期满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分配,并办理相关手续。
  2011年7月31日前未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后,因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待遇及管理
  1、录取人员由用人单位聘用为副科级领导干部,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其中,表现优秀,且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可按有关条件和程序提拔担任正科级领导干部;表现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按有关条件和程序提拔担任副县级领导干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工作年限从聘用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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