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淳安县青溪新城建设投资发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7 15: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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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淳安县青溪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由淳安县青溪新城建设投资发展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工作人员6名。一、公司及聘用人员...

经淳安县青溪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由淳安县青溪新城建设投资发展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工作人员6名。

一、公司及聘用人员性质
淳安县青溪新城建设投资发展公司是由淳安县青溪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资设立的国有企业,本次招聘人员属该公司企业职工。
二、招聘职位和条件
1、招聘职位及要求
招聘
岗位招用
人数学历要求专业要求其他要求
工程
建设
管理1全日制大专以上且相关中级以上职称工民建、给排水、土木工程、房屋建筑、水电暖通、装饰装璜、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施工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在市政公用、房地产或建筑业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相关中级以上职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且不受招考计划1:2比例限制(男性)。
3全日制大专以上或相关中级以上职称工民建、给排水、土木工程、房屋建筑、水电暖通、装饰装璜、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施工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在市政公用、房地产或建筑业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中级以上职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且不受招考计划1:2比例限制(男性不少于2人)。含2011年毕业生可以报名。
园林建设管理1全日制大专以上或相关中级以上职称园林绿化、风景园林、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含2011年毕业生可以报名。
工程造价管理1大专以上或相关中级以上职称建筑经济、工程造价管理具备工程预决算工作经验2年以上且持有国家造价员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者,或在市政公用、房地产或建筑业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中级以上职称者,同等条件下均优先,且不受招考计划1:2比例限制。含2011年毕业生可以报名。

2、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履行职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组织、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23日——3月29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淳安县青溪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发区)党政办(新安南路16号),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64882432。
3、报名方法: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2011年毕业生以在读学校证明原件代替学历证书报名材料。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2倍的职位将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具备工程预决算工作经验2年以上且持有国家造价员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者,或在市政公用、房地产或建筑业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中级以上职称者,不受1:2招考计划限制,下同)。
5、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3月3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淳安县青溪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发区)党政办(新安南路16号)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70%和30%,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综合成绩时,分别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
1、笔试。时间为4月16日上午9:00—11:00,地点在中共淳安县委党校教学楼。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考场和座位,按时参加笔试。
2、面试。笔试以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考生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实际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3天前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体检对象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临检时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六、组织考察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对象在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考生1:2的比例确定,对入围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则逐个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聘用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八、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比照国有企业同类人员标准,聘期内按企业标准交纳社会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
九、报考的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2、进入面试、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本公告由淳安县青溪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淳安县青溪新城建设投资发展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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