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州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8 1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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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将于201...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将于2011年5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15个、招聘名额共87名。其中:

1、州委党校5名;

2、凉山日报社10名;

3、州职业技术学校37名;

4、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名;

5、州中西医结合医院6名;

6、州紧急救援中心5名;

7、州教育装备所1名;

8、州民族师范学校5名;

9、州科技顾问团1名;

10、凉山农校2名;

11、州图书馆2名;

12、州科技情报所1名;

13、州妇幼保健院3名;

14、公共卫生信息中心2名;

15、粮油监测中心1名。

二、招聘的岗位、范围、资格条件等详细情况请见各招聘单位《简章》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24:00时,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招聘简章,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的姓名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姓名一致,否则取消考生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1-2天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资格初审。招考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从5月24日起提出审查意见,全部报考者的资格审查于5月28日结束。招考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1年5月24日至29日24:00时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具体比例见各招聘单位《简章》)。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有关情况于2011年6月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1年6月13日至17日24:00时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0: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

笔试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于7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请于7月16日——17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询,查询结果于7月22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2)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由招考单位公布,同时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公布时间详见各单位招聘简章。

4、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可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3)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于2011年6月17日前,持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送交至报考单位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所需资料请见各招聘单位《简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事宜请见各招聘单位《简章》。

五、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党群部门报州委组织部,政府部门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调(流)动、聘用等手续。

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咨询电话: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834—3865582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834-2173682,0834—2193463

监督电话:凉山州纪委监察局:0834-3865852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34-219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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