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水务局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9 16: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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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宣城市编委同意,报宣城市人社局审核批准,2011年我局...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宣城市编委同意,报宣城市人社局审核批准,2011年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名(招聘岗位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至1993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5.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学士)及以上(详见岗位表);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按照:1、信息发布;2、报名和资格审查;3、笔试、面试;4、体检、考察;5、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6、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crs.gov.cn)、宣城水务信息网(http://www.xcsw.gov.cn)等网站统一发布公告(考生可登陆以上网站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5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宣城市水务局办公室(宣城市鳌峰中路70号)

3.报名证件: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区(县级)自学考试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及各科成绩等)。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以及今年毕业生到2011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填写:《2011年宣城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笔试每科45元标准收取,缴纳笔试考试费90元。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 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5.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后的不再受理考生新提供的材料。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对于紧缺岗位比例不足3:1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放宽到2:1,因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6月2日前改报其他符合要求的岗位。资格初审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经初审准予笔试人员于6月12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市水务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水利专业知识》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笔试不指定教材。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计算机知识(主要是日常办公所涉及的word、excel、网络常识)、综合常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材料作文。

(2)《水利专业知识》考试范围:水利概论、工程水文学、水力学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6月14日上午8∶00─9∶30《水利专业知识》;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成:按照《公共基础知识》和《水利专业知识》4︰6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55分。面试入围人选,从同岗位笔试成绩达标线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按照笔试合成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定名次后,以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的应聘计划数1:2的比例(含并列成绩的应聘人员),确定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计分方法,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当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该面试组当天实际参加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4.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的,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依照笔试成绩中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成绩仍相同的,则依照学历高的优先,递补参照此法)。

体 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程序执行。体检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 确认,并通知考生本人。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违纪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再次进行审核。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领导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经批准后,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和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递补规定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规定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之前);

4.拟聘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不到用人主管部门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监督

本《公告》由宣城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市人社局派员全程参与并监督,同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3022944  

监督电话:0563-3027470(市监察局监督举报中心)

五、纪律

本 次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考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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