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规划展览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9 17: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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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为市规划展览馆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一、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二、招聘岗位和数量此次...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为市规划展览馆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此次招聘规划展览馆工作人员,展陈部招聘4人(其中规划布展文案2人,布展策划与展项更新2人);管理部3人(其中设备与电气管理1人,管理2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邯郸市生源,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热爱展览、布陈事业;

4、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展陈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1)规划布展文案岗位要求城市规划、中文、文秘专业;(2)布展策划与展项更新岗位要求城市规划、建筑学、建筑装饰、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6、管理部: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1)设备与电气管理岗位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自动化、电子信息专业;(2)行政管理岗位要求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有志于从事规划展馆职业的毕业生,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具体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1年3月14日至1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在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西北角(城乡规划局窗口北侧)会议室现场报名。

(二)考生报名时须出具的证件:毕业证书、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函。报名人员经过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符合报名资格人员凭交费收据,于2011年3月25日,到邯郸市人事局培训考试中心218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和面试:笔试一张试卷,满分100分,时间150分钟,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根据考生所报不同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由专家现场打分,满分100分。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之合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当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和考核: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依据报考同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依据报考同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形式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市人社部门办理合同鉴证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

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发现填报情况不实的,三年内不得报考。

七、本次公开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1、拟考试招录市规划展馆人员条件表

2、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O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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