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县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20 14: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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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工作需要,睢宁县人民法院面向全县范围在职在岗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12名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职位和人数执行岗...

根据工作需要,睢宁县人民法院面向全县范围在职在岗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12名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人数
执行岗位辅助人员: 5名(男性)
审判岗位辅助人员: 7名
二、招考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招聘对象为我县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专业不限;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四)工作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四)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五)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
(六)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七)其他不宜在司法辅助人员岗位上工作的。
三、报考方法和程序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镇(园区)党委可以组织名义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同志参加公开选聘;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按本《简章》要求,直接报名。
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4张二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照,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8日至19日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青干科(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保局、县法院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考试证。领取准考证时须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审,不领取者视为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轮,各占总分50%。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对应岗位的相关知识、自我认识、临场应变以及心里素质能力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政审由县委组织部、人保局、法院共同组织实施。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七、相关待遇
人员经录用后,入我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全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由县组织部、县人保局、县法院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和本简章规定。对弄虚作假或作弊违规的人员,取消其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
0516-88307653 (组织部)
0516-88307800 (人保局)
0516-80377005 (法院政治处)
九、本简章由睢宁县委组织部、县人保局、县法院负责解释
 
中共睢宁县委组织部
睢宁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11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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