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20 1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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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公告因工作需要,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岗位:外资管理辅助服务雇用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要求商务管理、经济管理、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统计学及相关专业毕业。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2011年4月22日),佛山户籍。
  3、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统计分析能力,具备相关的统计专业知识和档案管理知识。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乐于奉献、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
  三、雇用方式
  签订劳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1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雇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事项
  (1)报名时间:4月13日至4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人事教育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5号506室、507室)。
  (3)联系电话:83323209、83808076,传真:83035531、83355269。
  2、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由佛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人事教育科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3、考试事项:
  (1)笔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公文写作水平进行测试。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需要进行总体评价。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雇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雇用管理及薪酬
  拟雇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的通知》(佛府[2011]33号),由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与确定的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薪酬按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件执行。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月薪24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
  附件: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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