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和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20 1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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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和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和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和人数
     (详见附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7日-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东侧。
3、携带证件:本人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军人复退证、获奖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近照两张。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聘办法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办法
1、考试
笔试:2011年4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作文,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的40%; 
面试:2011年4月22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体检和考核
时间:2011年4月26日。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前20名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3、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高新区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二)社会事务管理局和宁波市新能源与节能孵化器有限公司招聘办法
采取直接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序号
部门(电话)
咨询电话
联系人
1
社会事务管理局
87912206
莫先生、华女士
2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87912927
孙先生
3
宁波市新能源与节能孵化器有限公司
87901215
李女士
 

 

                  宁波国家高新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
 

 

序号
部门(单位)
岗 位
人数
招聘条件
1
社会事务管理局
行政服务大厅
窗口服务
(辅助岗位)
1
大专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能熟练操作电脑。宁波市老三区和鄞州区户籍。
卫生监督管理
(辅助岗位)
1
大专以上学历,卫生、法律或行政管理类相关专业,35周岁以下,5年以上工作经历,宁波大市户籍。
2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城管协助管理
(辅助岗位)
15
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身高1.68米以上,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宁波市六区户籍。
3
宁波市新能源与节能孵化器有限公司(国有企业)
招商
(正式员工)
2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招商引资、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经验,有较强的社交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合    计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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