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石门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20 16: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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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文件湘人社发[2011]45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文件[常人社发(2011)10号],石办[2009]52号、中共石门县委常委办...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文件湘人社发[2011]45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文件[常人社发(2011)10号],石办[2009]52号、中共石门县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2011]3号、中共石门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0]6号文件的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总共38个

其中:1、县财政局所属全额事业编制22个

2、县水利局所属全额事业编制3个

3、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全额事业编制2个

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全额事业编制(城市规划)4个

5、县农业局所属全额事业编制4个

6、县畜牧局所属全额事业编制3个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基层工作。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30日至199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二)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主管单位

职位名称

职位数

学 历

专 业

其他

条件

财政局

乡镇国资

管理员

19

普通高校全日制

大专及以上学历

国有资产管理、财会、税务、审计与统计类

 

城投公司

文秘(档案)

1

文秘与档案、

文秘、秘书专业

 

城投公司工

程技术人员

1

土木工程、工业与

民用建筑、工程造价

 

城投公司

会计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财会、税务、

审计与统计类

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水利局

工程技术员

3

全日制大专及

以上学历

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农田水利工程、

农业水利工程

 

交通局

公路管理

2

普通高校全日制

本科及以上学历

道路与桥梁

 

住建局

规划

2

普通高校全日制

大专及以上学历

 

城市(镇)规划

 

测绘

2

地理信息系统(含测绘)、测绘工程

 

农业局

农业技术员

4

普通高校全日制

大专及以上学历

农学、农业资源

与环境、土壤与农业

化学、农业水利工程

 

畜牧局

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

1

普通高校全日制

大专及以上学历

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及相关专业

 

畜牧、水产、

兽医

2

畜牧、水产、兽医

及相关专业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6至27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考试中心(原县人事局二楼人才市场)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二张。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现就读学校就业推荐书即可报名;报考城投公司会计职位者需提交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

4、资格审查:由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纪工委一分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当即取消其参考资格,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当即终止聘用合同。

5、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减少相应的职位数。特殊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再决定是否开考。

四、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2011年6月1日

2、笔试地点:县一中

3、笔试内容:

①基本法律法规知识40分(即宪法、公务员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②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20分。

③材料作文40分。

(二)面试(100分):

1、面试时间:2011年6月11日(如果此次面试与国家公务员面试时间有冲突,则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县一完小

3、面试对象:分职位按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测试要素一般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关系的意识技巧等。

5、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法进行。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依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由监督部门临时确定的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六、考核

对 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县纪工委相关分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具体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认拟聘用对象,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再由招聘单位到县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监督:

请县人大内司委、县政协有关部门、县纪工委一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石门县人社(人事)局

                          201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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