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21 09:02:51
  • 来源:
  • 点击:

【导读】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公...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韶 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科级经费自筹的事业单位。该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能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韶关片)所有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在校生职业技能鉴定业务工作的指导。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上述单位、社会人 员和自愿参加技能鉴定的我市大、中专院校的学生组织并实施技能鉴定和考试服务,办理、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等事务。

二、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范围

韶关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招聘岗位名称及要求、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要求

管理岗位(办公室文秘)1名,职位代码601001。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写作能力,熟悉办公室文秘工作,有办公室文秘工作经验。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11年3月16日至3月22日(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九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综合部206室,咨询电话:8728264。

(3)报名方式

采 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4张, 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站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 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占考试成绩40%。

笔试时间:2011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在准考证上标明)。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常识和技能。不指定参考用书。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1年3月28日(办公时间),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81号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笔试成绩于2011年3月31日在 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 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综合部206室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 一次。

2、面试。占考试成绩60%。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3人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站上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立面试考核小组,由主管局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有关领导组成,人数为7人。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站的公告。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由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通知考生。

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经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8728071(人事科)或872832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