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昆山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21 09: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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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昆山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是在昆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心支持下,于2008年5月成立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参与全市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及...

昆山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是在昆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心支持下,于2008年5月成立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参与全市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定、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以及有关部门委托的科研项目、开展昆山本土文化研究及应用,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文化发展政策提供决策参考。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突出研究成果者可放宽至40周岁;符合所报岗位的具体要求;户籍不限(江浙沪地区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传统文化研究室工作人员1名
2.文化发展与应用研究室工作人员1名
三、具体岗位要求
1.传统文化研究室
文史哲类专业。要求对江南传统文化有较深研究,有较强的文化现象分析和总结能力,有相关论文、专著发表或出版。
2.文化发展与应用研究室
文史哲类专业。要求对城市文化发展规划有较深研究,对大型文化品牌活动策划有较丰富经验,有相关论文、专著发表或成功策划案例。
四、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4日--3月20日
2.报名地点:昆山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昆山市前进中路409号,文广局7楼)。
3.报名方式:应聘者下载《昆山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可直接交至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或通过EMAIL发至kswhyj@163.com。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及生活近照1张。网络应聘者将所需材料复印件以信函方式寄出。邮政编码:215300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如实申报。
五、资格审查和组织初选
根据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昆山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初选。按招录指标1:6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获复试资格的人员需提供应聘材料原件,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遇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初选名单。
六、复试及录用
1.根据职位需要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
2.面试采用演讲与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应聘者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3.根据复试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招聘单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无合适人选时,岗位可空缺。

 


4.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
5.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体检合格人员按《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考核(政审)。
7.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录用名单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将有关雇用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并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新录用人员实行雇员制,期限为二年,期满后考核合格转聘用制。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好中择优”的原则,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严肃查处。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2--57371237。
本简章由昆山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2011年昆山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山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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