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温江区房产交易中心外聘人员拟聘公告

  • 时间:2014-08-21 10: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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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成都市温江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温江区房产管理局拟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直属事业...

根据成都市温江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温江区房产管理局拟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直属事业单位成都市温江区房产交易中心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拟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窗口工作人员5名(信息管理窗口2名、物业补贴窗口2名、收费窗口1名);文秘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学历和专业要求:应聘窗口工作人员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聘文秘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或新闻学专业,具有公文写作与处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年龄: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高160cm以上。

(三)岗位条件要求:具有良好的对外沟通能力和和一定的基础文字处理能力;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弘扬团体精神、维护团体利益;吃苦耐劳,坚持原则,工作方法灵活,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28日至3月7日。报名地点设在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海科大厦房产管理局办公室。具体有关事项来电咨询:82724349。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选择岗位竞聘。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时间另行待定。

(二)面试。通过笔试者,通知参加面试。面试考察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

五、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全部为编制外聘用。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的方法,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三天。考核上岗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签定聘用合同。受聘人在承诺招聘后服务期不低于2年。聘用方应在聘用期满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受聘方是否继续聘用,逾期或未书面通知受聘方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

(六)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月。正式聘用后按出勤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贡献计发工资(75元/天)。各类保险个人部分自理。

 

 

成都市温江区房产管理局

二Ο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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