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1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21 1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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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长寿区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长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长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长寿区教委招聘教师12名,长寿区规划局招聘4名,长寿区移民局招聘1名,长寿区文广新局 招聘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长寿区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学历、专业要求详见《一览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
  (五)自愿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以上。

 


  三、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1年3月2至4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
  (三)报名地点:长寿区人才交流中心(长寿区桃花新城体育中心区委党校内)。
  联系电话:40281924 40231339 40661621。
  (四)报名需交验的证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签章的《长寿区 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2),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若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五)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长寿区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
  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
  (六)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1年3月26日9:00-16:0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3月27日上午8:30-12:00时,笔试地点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


  (二)笔试科目为2科,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100分,笔试分数共2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按报考岗位和专业分为:报考临床医学教师岗位的考《临床医学基础知识》,报考其余教师岗位的考《教育学、心理 学》,报考计算机岗位的考《计算机基础知识》,报考城市规划岗位的考《城市规划基础知识》,报考测量岗位的考《测量基础知识》,报考财务管理岗位的考《财务基础知识》,报考舞蹈岗位的考《舞蹈基础知识》,报考文物管理岗位的考《文物管理基础知识》。
  六、面试
  面试比例为1:2,其中,报考长寿区文化馆舞蹈岗位前5名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分值为100分。
  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增加黑板板书内容,其中结构化面试分值占80%,黑板板书分值占20%;报考舞蹈岗位的面试增加实作考试内容,其中结构化面试、实作考试分值各占50%。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 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在结构化面试的次日上午进行。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在考核结束后15日内进行。
  十、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 〔2003〕37号)和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 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1级应届毕业生,若在201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 任。 
  本简章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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