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接待场所基建办公室(沈阳)公开招聘

  • 时间:2014-08-21 10: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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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现将我办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辽宁省第十...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现将我办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接待场所基建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十二运基建办”)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第十二届全运会接待场所的改造、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和辽宁人才网(www.ln91077.com)公布的《2011年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接待场所基建办公室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表1),公布时间为2011年2月24日。)

四、招聘组织与方式

招聘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

五、招聘步骤

1、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2月25日至3月1日(上午8:30至11时、下午14至16时;周六、周日接受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表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他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到表中所列地址报名。

应聘者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负诚信责任,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招聘单位以网站公布的形式通知报名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公布时间为2011年3月2日至3月4日。

2、面试

(1)、面试时间:拟定为2011年3月5日至3月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面试。考生在3月8日以后,可通过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和辽宁人才网(www.ln91077.com)查询面试成绩,公布期3天。

(4)、面试办法:面试由省十二运基建办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聘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与人际交往能力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考核

考核形式:招聘单位通过查阅档案和到其原工作(学习)单位考察等形式,对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体检人员为考核成绩第一名,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人才网(www.ln91077.com)进行为期7天的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递补

面试结束后,因考生自愿弃权或因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人员而产生空缺名额时,不再递补。

7、聘用

公示无疑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有关信息请查阅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和辽宁人才网(www.ln91077.com)。

咨询电话:024-22847099

024-22842899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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