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一招考应届毕业生公告招聘信息

  • 时间:2014-08-21 10: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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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 国环境监测总站是环境保护部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环境监测的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质控中心和培训中心。主要职能是承担国家环...

中 国环境监测总站是环境保护部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环境监测的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质控中心和培训中心。主要职能是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引领环境监测技术发展,为国家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监测信息、报告及技术支持,对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具体承担的职责是:承担全国环境质量综合分析与评 价工作;承担国家环境监测网络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全国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建设;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承担全国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全国环境应急监测的技术指导;承担全国环境统计的技术工作;承担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国际环境监测技术交流与合作。内设二级机构共15个。根据工作需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面向2011年国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环境保护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法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时的学历学位为准)。
 5.具备岗位要求的良好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即日起可登录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www.mep.gov.cn)2011年统一招录专题网页查询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11年环境保护部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统一招考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对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与各招录单位联系问询。
(二)报名方式及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2月12日8:00至3月5日18:00期间,登录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招考专题网页,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40KB)。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一个岗位进行填报,不能选择多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011年2月15日12:00~3月7日18:00期间,报考人员在成功提交报名信息5日后,可登录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招考专题网页查询是否已通过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1年2月15日8:00~3月5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1年3月5日18:00~2010年3月7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3月15日8:00~3月18日24:00期间,登录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招考专题网页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咨询,电话号码:028-85141851。
三、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面试。综合素质测试在3月19日举行,只在北京设置考点,报考人员须在北京参加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可根据需要增设专业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1.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试题分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中一并通知。
 2.面试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岗位分别排序,按照报考人员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招聘人数8倍 的人员进入面试。招聘岗位综合素质测试人数不足既定比例的,各招录单位可结合报考人员调剂意向,从其他报考岗位专业相近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调剂,北京生源岗位仅限北京生源调剂。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员可于2011年4月5日8:00~4月10日18:00,登录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招考专题网页查询是否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一并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落户等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邮编:100012
 联系人:牛航宇、徐琳
 电话:010-84943014、84943012
 传真:010-84949070
 电子邮箱:person@cnem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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