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 时间:2014-08-21 11: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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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满足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我局有关在京直属事业...

为满足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我局有关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职位

 

  2011年我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名,招聘职位的信息及任职条件的要求详见附件1《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信息表》(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有关招聘单位的职能简介和机构设置可登录中国统计信息网查询(http://www.stats.gov.cn/jgzn/2006_jigou.htm)。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工作态度积极,有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志于投身中国统计事业;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本科学历需要英语四级合格或430分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需要英语六级合格或430分以上;

 

  5、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6、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且成绩合格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凡符合条件并有意到我局事业单位工作的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填写《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于2011225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往应聘单位电子邮箱中(各单位电子邮箱地址详见《职位信息表》)。

 

  根据职位要求和应聘者的具体情况,经用人单位审核,择优确定各职位参加专业笔试及面试的人员,并于2011314日前由相关的招聘单位在中国统计信息网上发布公告。

 

  五、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人员最多只能报考两个职位;

 

  2、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  

国家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   

中国信息报社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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