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水利部在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21 11: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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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工作需要,2011年水利部在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统...

根据工作需要,2011年水利部在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统招毕业生(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和委培生的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和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及岗位信息详见《2011年水利部在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简介》(附件1)、《2011年水利部在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附件2)。

    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必须满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条件方能开考。如未达到1:3,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1月21日至2月15日。

  (二)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水利部网站(http://www.mwr.gov.cn),或水利部人事司网(http://ple.mwr.gov.cn)、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中国水利人才网(http://rencai.chinawater.net.cn),进入在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页进行注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另外,按照应届毕业生落户要求,凡京外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2011年毕业生报到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测试。

  笔试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每类均分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两个科目,详见《2011年水利部在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

  笔试将在 2011年2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仅在北京设置考点和考场。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考试其它相关事宜、笔试通过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将在水利部网站(http://www.mwr.gov.cn)、水利部人事司网(http://ple.mwr.gov.cn)和中国水利人才网(http://rencai.chinawater.net.cn)发布,请注意查询。

  六、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10-63204385、6320439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5025、63205023

  政策咨询电话:010-6320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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