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崇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21 11:49:46
  • 来源:
  • 点击:

【导读】根据工作需要,南通市崇川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共24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1名,企业化管理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根据工作需要,南通市崇川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共24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1名,企业化管理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本《简章》公布招考岗位的年龄、专业、学历要求及其它相关条件 招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0年8月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相关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
二、 招考岗位、招考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0年崇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需求情况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14日(星期六)9:00-17:00(中午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跃龙南路36号)
(三)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单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2、报考人员须填写《崇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登记表可在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交本人近期一寸照片3张及报名费100元,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报信息,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由招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区人保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4、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数达到3: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核减该岗位招考人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 试
1、笔试时间为2010年8月2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10年8月19日—8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地址:南通市跃龙南路36号主楼519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行政职业能力等。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招考岗位所需的基础专业知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既考公共知识,又考专业知识,其它岗位只需参加公共知识考试。
3、笔试计分。笔试以百分制计算。进行专业知识考试的岗位,按公共知识考试成绩占40%和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4、笔试成绩在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chongchuan.lss.gov.cn)上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询,不另行通知。
(二)面 试
1、面试时间为2010年8月2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对象。根据公布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岗位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计算。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chongchuan.lss.gov.cn)上公布。
五、体检、考核
1、体检。按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体检由区人保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招考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递补。在考生因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或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六、录用
1、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chongchuan.lss.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考单位在一个月内办结相关录用手续。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因故退出的,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考工作一律以本《简章》为准,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62124
八、本《简章》由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3-85128751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