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宁国市事业单位招聘42人公告

  • 时间:2014-08-21 1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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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市编委批准,宁国市纪委(监察局)等12个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见...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市编委批准,宁国市纪委(监察局)等12个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一、招聘对象的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和专业条件;

(四)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五)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或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已立案正在受审查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1、发布招聘公告;2、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3、笔试、面试;4、体检、考核;5、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6、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考试时间与地点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与地点:2010年5月11日5月15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全日制201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社会各类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办理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宁国市2010年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点击宁国人事人才网下载)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每科45元标准,缴纳笔试考试费90元。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 各职位专业知识考试复习范围,由其主管部门在报名时向每位考生提供。

3、笔试时间与地点:2010年6月26日(详见准考证)。

4、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1、专业知识为职位所需的业务知识(70分);

    2、综合知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经济理论基本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现代科学技术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 (30分 

    (三)面试办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

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考核:体检考核由市人事局负责并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程序,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同时对其资格再次进行审核。

    (五)公示与聘用: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宁国人事人才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和公示,有关招聘考试信息不在另行通知。其中: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名单(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编办审批。考生凭《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到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到,用人单位必须在15日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关系转移、入编、核资等手续。

(六)招聘有关比例要求:

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的,将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其中,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的原报考人员,于2010年5月17日到市人事局改报其他相关职位。

2、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体检与考核人数依笔试与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

(七)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宁国市人事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63-403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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