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2010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 时间:2014-08-21 13: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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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2010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

根据《2010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的对象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抚顺市辖区户口;

2、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及其它条件;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731。招聘2010年应届毕业生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确认。

2.交纳考务费100元,带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时间: 2010年4月10411

4.报名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才交流中心原办公楼(清原镇清河路25号)。

(二)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根据《招聘简章》认真填写报考信息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报考人员要与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核实,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后果自负。

(三)413,考生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才交流中心原办公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取准考证时要仔细核对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考场号和座位号。

(四)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的3倍时,将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

1. 笔试内容

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一

位小数。

内容:(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2)、《申论》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发布和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评定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低于3倍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均通过抚顺人事信息网、抚顺人才网清原县分站http://www.fsrc.com.cn/XQRSJ/qyx/index.asp向社会公示。

4.资格审查与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人选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用人单位参与,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面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面试结束后,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面试成绩汇总统一向社会发布。

五、体检、考核、公示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55,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考核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一同实施。

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医院,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核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抚顺人事信息网、抚顺人才网清原分站http://www.fsrc.com.cn/XQRSJ/qyx/index.asp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7天。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不予聘用;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六、聘用

对公示无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县人社局,办理增人手续和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招聘信息及职位代码表附后。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3022080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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