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益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人员计划的公告

  • 时间:2014-08-21 13: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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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湘发[2007]27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湘发[2007]27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编制管理的通知》(益办发[2008]10号)精神,经市编委研究同意,拟定2010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人员计划3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补充形式 
    (一)公开考录。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新录用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面向社会实行公开考试录用。 
    (二)公开考选。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调入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在全市机关在职在编并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公开考试选调;市直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调入工作人员,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中公开考试选调。 
    (三)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聘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益办〔2006〕23号)和《关于对益办〔2006〕23号、益办发〔2008〕10号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的通知》(益办〔2009〕71号)要求,面向社会实行公开考试聘用或按相关规定免试聘用。 


 二、组织实施程序 
    (一)各用人单位(实行公开考录的除外)到市编办开具《市直单位公开考选(聘)工作人员通知单》。 
    (二)各用人单位按《市直单位公开考选(聘)工作人员通知单》拟定《招考简章(送审稿)》,经主管部门审核,送市编办审查职位和人数等情况后,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审定。 
    (三)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年内分批集中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公开考选和招聘。当年计划当年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 
    (四)各用人单位凭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出具的考试考核结果,到市编办办理入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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