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21 13: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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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简介(一...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属财政全额拨款,相当于县(处)级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地税系统计算机信息化建设总体设计、规划及全系统税务管理软件开发、完善、升级、更新、维护,税务信息收集、汇总、统计、分析、系统开发,计算机网络监控、数据维护和安全防范,编写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培训、普及各类教材,在全系统推广应用税务管理软件等工作。

(二)地方税收科学研究所

属财政全额拨款,相当于县(处)级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区地税系统地方税收课题研究计划,指导全系统的科研工作以及科研课题实施情况的检查落实,组织开展税收科研课题的评审论证、科研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税收课题研究任务,办理地方税务学会、国际税收研究会等日常业务工作,编辑出版《广西地税调研》(内部刊物,不对外发行)。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技能;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31199231期间出生);

(六)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六)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地方税收科学研究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工作步骤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者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打印专用《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名称),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招聘单位。

2)报名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费用包括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共60元,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07]86号文规定的标准执行,专用于公开招聘考试工作。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031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请报名者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南宁市民族大道105号)现场报名。

3)报名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主要涉及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等方面内容。

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需要在今年补缺的,经自治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0313(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公共基础知识》,下午300500考《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对象;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报自治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分+面试分)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的对象,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有关待遇按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统一组织实施。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771553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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