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所属事业单位
201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9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考试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有关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以完善我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不断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二、报考的范围和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以上毕业生(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含2010年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及其以上毕业且能在2010年12月底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且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在我县“三支一扶”和参加我县“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学生不受生源和户籍所在地限制)。
三、报考岗位及名额
报考岗位及名额见附表。根据有关规定,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对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对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根据岗位设置要求,达到相应规定的学历条件;
4、根据岗位设置要求,达到相应规定的年龄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定为基本合格、不定等次或不合格等次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
1、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报名时间:
2010年1月18日至1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人劳局、人口和计生委、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报名时间:
2010年1月24日至1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为了防止岗位出现不平衡问题,初中、小学岗位的报名采取先按招聘的层次报名,待报名结束后再根据各层次的报名情况申报具体岗位(具体岗位:即具体学校,申报时间以春节后通知为准)。2009年以前毕业生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暂未领取就业报到证的,可持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报名,但在政审和考察前不能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档案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2010年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报名时持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及学校推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2010年6月底以前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学生档案原件,在2010年12月底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学校推荐证明需注明系2010年国家计划内普通招生毕业生)。同时现场采集个人照片、基本情况等信息。已就业的人员(含特岗教师)报名时还需持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准予报考介绍信。报名时填写《新蔡县200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一式一份。填写报考用人单位岗位时,注明是否服从统一调剂,调剂由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在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或不足情况时,按同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统一调剂。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每人需缴纳报名考务费和信息采集费,收费标准按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
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关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以春节后通知为准, 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考试自动弃权。
六、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考试成绩择优聘用。
对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可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报考县人劳局、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的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考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
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成绩满分为60分,专业知识成绩满分为40分,笔试成 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等单位文件精神,对来我县“三支一扶”支教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笔试分加5分,考核为合格等次的笔试分加4分,对参加我县“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学生期满合格以上的笔试分加3分。硕士以上研究生毕业生报考免笔试,笔试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最高笔试成绩的分数记入笔试成绩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规定的地点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一定的比例(拟聘用岗位为1人的按1:2、拟聘用岗位为2-4人的按1:1.5、拟聘用岗位为5至19人的按1:1.3、拟聘用岗位为20人以上的按1:1.2)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县人劳局、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面试采取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工作业务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报考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面试面试主要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教育教学知识、随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和仪表仪态等
面试总时间均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x70%+面试成绩 x30%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八、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关单位按《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考察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会同有关单位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人填写《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报告、学籍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鉴证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期限内(包括试用期限内)由于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而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和聘用合同到期,单位或个人不愿再续签聘用合同等情况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交给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在聘用期限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后实施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