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公告

  • 时间:2014-08-21 14: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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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专业科目考试对象  陕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计划录用人数与考试人数1:5),按照公共科目笔试...

一、专业科目考试对象

  陕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计划录用人数与考试人数1:5),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62人参加我局专业科目考试。

  

       二、专业科目考试范围

  专业科目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以税收基础知识为主(占30%),财会、经济、法律、计算机基础知识各约占10%,写作占30%。

  

        三、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审查

  我局定于2009年7月7日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审查,并召开考生考前会议通知专业科目考试相关安排。

  考生携带本人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主证和相关证件(应届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生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并交纳考试费用50元。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未报到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7月7日上午9:00

  资格审查地点:陕西省税务干部学校(西安市电子一路251号)

  

        四、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09年7月8日9:00—11:30。

  2.考试地点:陕西省税务干部学校(西安市电子一路251号)。

  3.考生须携带本人公共科目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一、专业科目考试对象

  陕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计划录用人数与考试人数1:5),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62人参加我局专业科目考试。

  二、专业科目考试范围

  专业科目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以税收基础知识为主(占30%),财会、经济、法律、计算机基础知识各约占10%,写作占30%。

  三、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审查

  我局定于2009年7月7日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审查,并召开考生考前会议通知专业科目考试相关安排。

  考生携带本人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主证和相关证件(应届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生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并交纳考试费用50元。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未报到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7月7日上午9:00

  资格审查地点:陕西省税务干部学校(西安市电子一路251号)

  四、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09年7月8日9:00—11:30。

  2.考试地点:陕西省税务干部学校(西安市电子一路251号)。

  3.考生须携带本人公共科目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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