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2014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交通民警(15名)
为有效缓解我县交通警察基层一线警力不足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群众。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事业单位范围内公开选调在职在编人员转岗到县交通警察大队充实基层一线工作。为使选调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选调,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人数
此次公开选择调人数为15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3名。
三、选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对象
1、我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
2、男性身高1.68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M及以上,男性体重50—85KG,女性体重45—65KG,双眼裸视力为4.2及以上;
3、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即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即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安机关各项警纪警规;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和献身公安事业,业务能力及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4、有债务缠身、家庭关系紧张、酗酒嗜好的;
5、其他不适合在公安机关从事工作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材料: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组织人事部门出据的年度考核结果及参加工作时间证明材料。报名费每位考生100元。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5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独山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854—3221354
报名时交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结束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考试。
3、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原则上相应递减选调人数至规定比例,如因工作急需,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是否选调,报选调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面试
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内容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体检必须在选调办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它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要求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由选调办公室在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考察组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主要审查在其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材料并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时间另行确定,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依次进行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调动
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部门下发调动文件按时到新的单位工作。
本方案由独山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交通民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3221354、3221160
独山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交通民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