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本省及省外普通高校未就业的福州生源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鼓楼区街镇工作满2年以上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31日),学历可放宽为在职本科以上,年龄不超过28周岁。
二、招聘数量
2010年鼓楼区招收社区招聘生30名。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人诚实,作风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二)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善于沟通,有较强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就业观,对选聘工作认识正确,志愿到社区基层锻炼,服从组织安排。
(四)身心健康,身体素质必须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须在高校学习期间曾担任过1年班级以上学生干部,或须有1年以上在鼓楼区街镇(社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宣传发动。4月上、中旬,各街镇、社区通过宣传栏、墙报、广播等宣传招聘工作。区委组织人事部门通过与报社媒体、福州各大院校联系,宣传鼓楼区社区招聘生的相关招聘资格条件、遴选办法、相关待遇等。
(二)网上报名。招聘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21日—4月30日(10天时间)。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条件的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登录福州市鼓楼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GL.GOV.CN)“在线服务”栏的“网上报名”栏进行网上报名,区组织人事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
5月17日—5月21日,报名人员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同时持本人准考证至鼓楼区人事局加盖公章,并随带身份证及80元的报名费。地点:鼓楼区津泰路98号,鼓楼区委大院5号楼二层。
(三)笔试。笔试安排在5月23日(星期日)上午进行。笔试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及从事社区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等,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主观题为《申论》部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笔试结束后,在福州市鼓楼区政务信息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同时按照招聘数量3:1的比例划定参加面试考生的最低合格线,并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四)面试。面试拟安排在5月下旬。面试前,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对面试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往届生)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及相关党员身份、学生干部身份、街镇(社区)工作经历证明等。系中共党员的,提交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系学生干部的,提交学校(院)出具的能体现任职时间与职务的相关证明,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或任职聘任书;有鼓楼区街镇(社区)工作经历的,须提交所在街镇党(工)委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工作时间及职务等)。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考察。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汇总后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确定考察人选。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六)体检。经考察合格的人选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选。区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的初步名单,并提交区委研究确定。
(八)公示。对经区委研究确定的拟招聘人选名单同时在福州市鼓楼区政务信息网及区委机关大院政务公开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可以向区组织人事部门反映问题。对查实不适合招聘的,按照程序进行调整。
(九)聘用。区组织人事部门下发通知,安排人员到社区工作。由聘用街镇做好人员的接收工作,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社区招聘生在社区的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增长适当提高)。同时,社区招聘生服务期间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按照现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编外人员的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所在街镇参保,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区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岗位要求,缺编岗位的招聘原则上面向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社区招聘生,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
(三)服务期满经考核优秀的社区招聘生,列入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的后备人选管理,并作为全民事业编制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主要对象,实行竞争上岗。
(四)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社区招聘生,愿意继续留在街镇工作的,街镇集体事业人员岗位经审核后需补充工作人员的,可直接予以聘用;愿意继续留在社区工作的,可继续聘用,服务期间所享受的待遇不变。
(五)根据有关工龄确定条件要求,社区招聘生经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直接转正定级,免试用期,其在社区服务工作年限计算为工龄、保险缴费年限。
(六)进入全民事业编制岗位的社区招聘生,经考核特别优秀的,可纳入副科级后备干部跟踪培养。
联系人:郑宇飞\林起雄咨询电话:8752280287527504
中共鼓楼区委组织部
鼓楼区人事局
201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