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4年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启事 |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2-2014年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2]11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国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南宁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决定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 本次招聘人数总计303人。其中,各城区新聘用的青少年事务社工为社会工作专业或拥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等资格认定的比率须占社工总数的30%以上,随后再按每年10%的比例逐年增长。同时,所招社区一线社工以项目社工形式调剂使用,由城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办公室根据项目的组织实施需要统一安排上岗。 一、招聘人数 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的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年龄应在20-40周岁范围内。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证书者可免笔试,经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可直接录用。 (一)市级青少年事务社工中心6名社工 1.总干事:1名 (1)社会工作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中级社工师资格,或海外/境外注册社工师资格; (2)3年以上社工从业经验; (3)综合项目管理,实务经验丰富; 2.副总干事:1名 (1)社会工作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社工师资格,或海外/境外注册社工师资格; (2)2年以上社工从业经验; (3)具有青少年项目管理经验; 3.行政部工作人员:1名 (1)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有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4.项目部社工:2名 (1)本科或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持社工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2)一年以上社会工作项目管理经验; (3)有良好项目统筹能力; (4)有良好社会工作洞察力。 5.培训部社工:1名 (1)本科或以上学历,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毕业,持社工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2)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3)有社会工作培训经验及资源; (4)具备良好的组织及协助策划培训能力。 (二)城区社工办公室社工 1.具有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初级或以上社工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3.有从事一线社工服务1年或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认同社会工作价值观,熟悉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擅长专业服务拓展,善于与人沟通,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5.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及社工判断力。 (三)社区一线社工 (1)具有大学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优秀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具有一线社会工作经验者或持国家初级或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3)能吃苦耐劳,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及专业服务的精神。 三、报名时间 即日至2014年3月30日止 四、薪酬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即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市、城区聘用人员标准执行。待青少年事务社工薪酬相关文件颁布出台后,再进一步研究确定。 2.成功应聘者还可以获得的员工福利包括:(1)享受带薪年假5天(工作满一年)。(2)提供督导和培训等学习交流机会。 五、报名办法 报名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 (一)现场报名:携带以下材料到南宁市北宁路47号共青团南宁市委权益部报名。 (1)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一份; (2)个人求职简历一份; (3)2张一寸免冠彩照; (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可提供学历证明及加盖公章成绩单一份); (6)符合免笔试条件的,需同时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查验后归还)及复印件一张。 (二)网上报名:将以上材料(可将原件进行扫描)以电子版形式打包发至团市委权益部社工邮箱:nnlcsg@163.com,附件名及邮件主题统一写成“姓名+市级、城区行政社工或社区一线社工”,如“张**+青秀区社区一线社工”,一寸免冠照片及证书等材料原件可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六、考试办法 报名结束后,经初审合格再由所报城区通知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各城区自行组织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100分):南宁市市情、思想政治(含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以青少年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社会工作基础知识、青少年心理学等。 2.公布笔试成绩:笔试60分为合格,若笔试合格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则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免笔试人员与通过笔试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环节。由所报城区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进入面试的则不再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分数总分为100分。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2.面试后按面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可致电团市委权益部咨询,联系电话:0771-2810125(小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