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4名人员公告 |
因我区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金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三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金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一类,是全区疾病预防、卫生监测、检验、科研培训、健康教育与促进的技术指导中心。现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
(二)金平区政务信息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财政补助一类,主要任务为负责区政务信息收集管理和政务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技术维护、协调,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全区信息工作等。现招聘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三)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财政补助一类,主要任务为制定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管理办法和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库、公共资源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和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信息咨询等服务;核验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及进场交易项目资料;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工作提供监管平台,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调调查违法违纪交易行为;建立资源现场交易全过程,确认交易结果;整理、保存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备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现招聘管理人员1名。
以上招聘岗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需专业对口,详见《
(附件1);报考者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可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
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或在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办公室代管的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代管人事关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考试费以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二)报名地址: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二楼报名处)
(三)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至31日(共三天)上午08:30-11:30,下午2:30-5:00。
(四)报考者可通过本公告及《金平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查阅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
(五)报名程序
1、报名确认。按照公告的报名地点、时间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应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3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或在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办公室代管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3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所在单位或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办公室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政策性加分的,需同时提交《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报名时所持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3、准考证领取
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104年6月19日至20日到金平区人社局(汕头市汕樟路79号505室)按要求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1、笔试的内容和形式:金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试的内容为通用卫生知识素养,其中财会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金平区政务信息中心和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试的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考试时间定于6月22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请留意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金平政务网有关通知。
3、符合政策性加分情况: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三年内,参加本次笔试成绩加10分。
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单科合格线不得低于该科总分的60%。笔试结束后,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平政务网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拟进入面试人选需进行人员资格复审。所有面试人选须提交原报名时所有报名材料和《汕头市计划生育证明书》再次进行人员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组织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请留意金平政务网有关通知。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
采用笔试加面试形式组织考试,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各岗位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按各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等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优先聘用;其他人员考试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如笔试成绩再相等抽签决定人选)。
2、组织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体检。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八、拟聘公示和聘用薪酬待遇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金平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申请离开工作单位。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出现体检对象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汕头市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工资待遇按我市、区有关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招聘相关事项将在金平政务网公布,恕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留意。 本次公开招聘由金平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由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金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金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
汕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8179804
金平区纪委、监察局:88627378
招聘咨询电话:
金平区人社局:88329275
金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86738610、86738611
金平区党政办:886059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