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地质调查 |
1 |
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岩矿分析与鉴定技术、矿物资源工程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
需长期从事野外一线工作
|
2 |
地质调查 |
1 |
国土资源调查、煤及煤层气工程、矿山资源开发与管理 |
专科及以上 |
||
3 |
工程勘察 |
1 |
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项目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
二、相关待遇及聘用办法
1、享受相应学历或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和野外工作津贴。
2、享受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3、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后,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公布信息方式
招聘方案经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同意,报福建省公务员局审核后,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站:www.fjbys.gonv.com)、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网(网址:www.fjddy.com)发布招聘信息。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5日—2013年12月14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上述招聘条件者,应在报名期限内向我院人事部门报名并提供应聘材料:毕业证、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不达1:3的,报福建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网站(http://www.fjddy.com),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在笔试和面试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人事部门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选,经院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上报福建省地勘局和福建省公务员局审核。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南平东路815号
邮编:350013
电话:0591-88065015
E-mail:fjddyrsk@qq.com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7735458(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纪检监察电话)。0591-88065015(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纪检监察电话)
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