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吉安市安福县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岗位表》)。
2.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年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聘用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安福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报名地点设在安福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报名费按有关规定收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并提供本人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有效证明)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应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该职位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到安福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进行了专业知识笔试的,笔试和面试两科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没有进行专业知识笔试的,笔试和面试两科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1.笔试
安福县人民医院、安福县中医院各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分为临床类(内、外、妇、儿)、护理类和医技类(影像、检验、药剂),笔试科目分别为《临床学基础知识》、《护理学基础知识》和《医技基础知识》。
其他事业单位的各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和行政管理基础知识、科学技术知识、人文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笔试全部为客观性题目,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28日。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0:00,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上午10:30—12:0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由安福县人社局负责承办笔试工作。
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各职位招聘计划与入闱人员之比为:5人以下1:3,6人以上10人以下1:2.5,11人以上1:2。如达不到规定的最低面试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确定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安福县政府网公布。公布内容为: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
(2)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准考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2014年毕业生学校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有效证明)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面试资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规定予以递补。
凡实际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小于或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考试聘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面试方法及安排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20分钟。县文化馆美工职位不实行结构化面试,另行制定面试方案。具体面试工作由安福县人社局负责实施。
3.体检和考核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的合成总成绩(合成的总成绩相同的,则按占比较大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对体检、考核前,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后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安福县人社局负责实施。
体检结束后,由安福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4.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在体检、考核结果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用人单位均须填报《吉安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安福县人社局审批后,凭《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新招聘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挂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新招聘的人员凭《吉安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到安福县人社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等解决职称评、聘待遇,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所有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单位最少服务五年,并在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书上予以明确。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