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台州市沿海产业带开发建设促进中心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沿海产业带开发建设促进中心(下称中心)为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的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中心以促进台州湾集聚区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发展为目的,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工业园建设,打造成循环型、高新化、生态型的国家示范产业园区,促进集聚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团队合作意识;吃苦耐劳;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 日以后出生)、台州户籍。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产业经济学专业,管理、金融与会计专业,房地产金融专业,基金管理专业。
5、留学人员须具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考或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网站(www.tzwjjq.com,“通知公告”栏目)。
其中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 2013年12月18-19日,应聘者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以邮寄方式报名的,邮戳时间为报名时间。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1)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职称、学术成果、获奖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名单于2013年12月20日在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网站上公布。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三)考试以面试的方式。有关安排将另行在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网站上通知。
面试形式和标准按照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确定,一般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并由评委量化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四)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同时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五)体检与考察
应聘人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可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办公室或台州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89号625室
邮编:318000
电话:+86-576-88909610;传真:+86-576-88909610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