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产品伤害监测项目2014年招聘产品伤害监测项目人员简章 |
为增强我市产品伤害监测工作,加强产品安全监管力度,完善伤害预防措施,受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厦门市卫生局委托,我中心拟开展产品伤害监测招聘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职位及人数:产品伤害监测项目人员1名 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无劳动关系或聘用合同关系; 2、中专以上学历,预防医学或护理学专业; 3、本市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4年4月30日。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5月9日至5月19日 报名方式:2014年5月19日前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发至lyh0564@126.com。 四、考试 面试考务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考核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面试分数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递补。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己婚的提供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录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本中心公示栏公示7天。 八、工资待遇和试用期 每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人民币2500元整,包括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视工作表现予以支付,由用人科室进行月考核并存档。 以上职位为合同制聘用,不解决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试用期1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本次聘用时间1年,合同期满后视项目开展情况再协商是否续聘。 九、其它 1、面试前考生应提供报名表(贴照片)、毕业证、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复印件; 2、一经录用,需提供个人缴交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附:报名表.doc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4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