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2名非在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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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招聘2名非在编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愿意履行机关事业编外用工义务,服从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本市户籍;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类别、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岗位类别:非在编工勤岗位(信访接待、养老保险来访办理) (二)招聘人数:2名 (三)岗位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下( 三、报名及考试方式 (一)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的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本人无违法违纪的记录。 (二)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报名表》可下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2014年7月10-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15—17:15)。 (四)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下载填写报名表,并附毕业证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报名。 报名地点:厦门市长青路191号西侧12楼1207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联系人:武斌,办公电话:5367249。 (五)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招聘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六)考试方式: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初定在2014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文写作水平,采取闭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一次完成,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参加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5分。 (七)体检和政审。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合格者招聘单位进行政审,对其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八)拟定人选和公示。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按招聘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派遣事宜。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相关待遇:按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经费标准执行。 附件: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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