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的征收工作;承担本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的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2014年5月23日,招聘专业参照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执行。 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从化、增城)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所有应聘人员均应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择1个职位。 (二)报名时间 2014年5月23日上午8时30分至2014年5月27日下午17时30分。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6月3日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名单。 (二)面试 1、面试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或电话通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已婚人员还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其配偶的相应证件、材料及计生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评委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面试评委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 五、体检、考核 1、体检。在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 2、考核。对体检合格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和学习表现、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核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3、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开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若遇到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变化,导致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具体补偿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咨询电话∶020-83877316、83811659、38180380。 监督电话∶020-38180332。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2014年5月8日 |